母亲来城里住的那半个月,别的都好,就是爱记账。
一个牛皮纸封面的旧本子,记了有些年头了,边角都卷起来了。她每天出门买菜,回来第一件事是坐在沙发上,把本子摊在膝盖上,一分一毛地记:白菜三块二,豆腐两块,鸡蛋十一块五。记完了把本子合上,拿橡皮筋一套,放回她那个布兜里。
我笑过她。我说妈,这年头谁还记这个,你手机里那个收钱的东西,它自己记得清清楚楚。
她说,它记它的,我记我的。
她有她的道理。她记账的时候戴老花镜,眼镜腿松了,用白线缠了一圈,滑到鼻尖上她也不推。有时候算错了,就拿橡皮蹭掉重写,蹭出一小团灰。一页纸记得整整齐齐,横竖都对着。
有一次她出门忘带本子,我顺手翻了几页。
前面的纸都发黄了,是很多年前的账。那几年的字比现在小,也比现在用力。我翻到中间,忽然看见一行:学费,三千。隔了几页,又一行:棉鞋,四十五。再往后翻,还有:火车票,一百二。收音机,六十八——那个收音机我认得,红壳的,我上初中的时候天天抱着听。
这些她从来没跟我提过。她跟人讲起从前,永远只说好的那部分:你小时候多孬,你爸那件大衣多经穿。花钱的事她一个字不说,好像那些钱是从树上长出来的。
我把本子放回原处,摆正了,让它看上去没有被翻动过。
她走的那天,本子落下了。她在电话里说,你看见我那个本子没有,就那个黄的。我说看见了。她说,那你给我寄回来,别走快递,走邮政,邮政便宜。我说好好好。
寄之前我又翻了一下。最后一页的末尾有新写的一行,墨水还蓝着:菜贵,下回我自己带点来。
底下一行更小:别让他看见这行。